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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 Finance系列(四)新个税实施条例落地,权威解读六大专项附加扣除
活动背景:
历经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本期Legal+ Finance系列在线直播,LCOUNCIL与F-Council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处处长,为财税同行解读六大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分享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活动流程:
13:30主持人致词
13:35正式开始
一、国务院日前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Ø 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及标准
Ø 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方式
二、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Ø 子女教育
Ø 继续教育
Ø 大病医疗
Ø 住房贷款利息
Ø 住房租金
Ø 赡养老人等
三、互动问答
Ø 明年工薪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这有什么不一样?
Ø 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Ø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Ø 关于新的个税税前扣缴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等的扣除实操,类似凭证的有效性查验,保管,年终一次性奖金2019年是否仍有效,所有新的扣除标准是否外籍也适用?
Ø 我们的问题主要是关于6项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提供证明文件。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另外,关于夫妻各申请一半的项怎么操作?包括计算及提供证明文件。
Ø 关于兼职人员的劳务费个税申报,由于兼职人可能有多处劳务收入,请问合规并且雇主易操作的代扣代缴个税实操会是怎样的?
Ø 关于免于汇算清缴的情形,请问如果外籍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工资所得并在每月准确计算个税,是否可以按照在中国境内一处所得而有可能免于汇算清缴?
Ø 向员工发放用餐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向员工发放用餐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Ø 纳税人面对准备,如何确保足额享受税收红利?
14:30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