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后,公司及债权人如何利用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实现债权追索
活动背景:
治不了的逃避型股东和欠款,解法可能藏在这里!
2024 年 7 月 1 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进入 “利益再平衡” 的关键阶段。其中第 54 条新增的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制度,打破了既往 “原则严守股东期限利益” 的司法惯性,明确规定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让公司自身,也让外部债权人可以以较低的标准,向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索债权。
鉴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燕心律师就新公司法后,公司及债权人如何利用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实现债权追索进行深度探讨。直击法务人最头疼的“讨债难”“执行难”痛点。通过详解“谁有权决定加速到期”、“加速到期的表决通过比例”、“加速到期的正当理由”、“公司不能清偿的标准”、“诉讼路径怎么选”“举证结构如何安排”等,为法务构建“加速到期”清晰作战地图。希望通过本次分享给广大企业的合规法务同仁带来前沿、实操的实务经验及其落地指引。
分享嘉宾:
杜燕心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杜燕心律师曾在某知名律所执业多年,承办多个标的超亿元的商事纠纷案件,其中有某信托受益权-拖售权-土地类征收补偿纠纷案(标的金额27亿元,该案原型作为某知名律所全国诉讼策略模拟大赛题目)、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标的金额6亿余元)和收益分配协议仲裁案件(标的金额1亿元),此外还曾处理股东会决议纠纷案(入选最高院公报案例)、某股东控制权系列纠纷之案外人异议再审案(为最高院2017年民营企业家股权纠纷三大重点督办案件之衍生纠纷,再审推翻不利判决,入选某知名律所年度优秀案例),某股权回购纠纷(入选某知名律所年度优秀案例) 。
杜律师还曾承做10个以上复杂资产证券化和债务融资项目、17个以上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专项、私募股权投资交易项目、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及金融数据合规项目。杜律师曾主办规模10亿元的资管产品退出及投资人索赔综合治理项目。杜律师理论功底深厚,曾撰写多篇商事金融诉讼实务文章,杜律师凭借精细化的作业能力、简洁高效的沟通,迅速把握案件关键,提供简单、安全的综合纠纷解决方案,深得客户信任。
荣获首届Legal500中国“争议解决”榜单、获某知名律所“年度最佳律师奖”、上海财经大学创投校友会“2024年度菁英专业人奖”
分享内容:
一、详解《新公司法》54条的法理
1. 出台54条的前因后果
2. 公司内部判断加速到期的机构,以及适用1/2、2/3、一致决?
3. 公司内部加速到期的“正当理由”如何认定?
4.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司法认定标准
5. 加速到期后的债务清偿;直接清偿or入库?
6. 加速到期后的策略安排:进可攻、退可守
二、通过“出资加速到期”追索债权的注意事项
1. 公司内部加速到期的实操注意事项
2. 执行追加、单独诉讼、合并诉讼的诉讼路径对比
3. 对股东进行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4. 债权人合并诉讼的举证层次及注意事项
分享议程:
10:00 活动开始
10:00-11:00 分享环节
11:00-11:30问答环节
11:30 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