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OUNCIL专题整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背后的故事”》
2010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总局发布了三个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及工商总局制定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出台的规章在我国反垄断法框架内,立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职能,对垄断协议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执法的可操作性。
本报告是LCOUNCIL根据2011年2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背后的故事’”专场活动加工整理而成。旨在帮助企业法务同行通过《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的了解,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对品牌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