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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一周重大立法政策(4.8-4.14)

发表时间:2021-06-23 10:43
医药医疗

国药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

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省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按照《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组织相关检验机构按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开展检验工作。

2022年建成医保网络安全体制

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基础强、技术优、制度全、责任明、管理严的医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网络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有效实施,数据共享使用安全有序的目标。

召开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专题会议

9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联合召开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维护社会平稳运行、解决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压舱石”。会议要求,要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发改委、商务部:发布支持海南自贸港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提出,一是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二是优化金融领域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鼓励发展医疗健康、长期护理等商业保险,支持多种形式养老金融发展;三是促进文化领域准入放宽和繁荣发展,鼓励文化演艺、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四是推动教育领域准入放宽和资源汇聚,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五是放宽航天、民用航空、体育、种业等重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热点速递

1.近期,为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东川湖南部署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近日,湖南召开省市医保局联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红线,也是高压线。此次整治行动于4月至12月,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重点,分自查自纠、飞检、集中处理和线索移交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


2.小米将在清华大学设立人工智能创新研究基金

小米将在清华大学智能产业研究院(AIR)设立“小米人工智能创新研究基金”,旨在鼓励人工智能、机器人、医疗健康等前沿领域的创新科研,同时支持电子系、软件学院、自动化系、计算机系的学生实践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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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关于批准贯头山酒等2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贯头山酒、赫章红花山茶油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做好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有关部署,继续整合优化专利代办处和商标受理窗口,丰富服务职能,强化“一站式”服务,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的综合管理效能,推动窗口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专利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良好形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布局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北京)建设试点的批复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商请正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京知局函〔2021〕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请根据建设方案,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整合国际合作资源,稳步推进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国际合作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整体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我局国际合作司。

热点速递

1.正当索赔9900万!比特大陆再次起诉杨作兴及比特微侵犯商业秘密

4月9日,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侵犯商业秘密诉讼,起诉杨作兴及其创办的深圳比特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特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讼标的额9900万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比特大陆以及杨作兴创办的比特微,分别是国内第一、第二大比特币矿机制造商。2015年,杨作兴曾加入比特大陆,参与研发了蚂蚁矿机S7和S9芯片,成为比特大陆最重要的产品。但杨作兴在比特大陆的股权问题始终没能谈拢。2016年,杨作兴创建比特微,生产的神马矿机大受欢迎,2019年占全网算力35%,成为比特大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但很快,比特大陆在杨作兴离职后,屡次对其发起法律诉讼。
2017年比特大陆就曾以技术方案侵权提起诉讼,但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2019年,杨作兴因涉嫌职务侵占10万元被深圳警方逮捕。2020年12月,杨作兴获释。如今,又被起诉侵犯商业秘密,或许又是一项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

2.苹果和高通遭专利侵权诉讼:iPhone 12和Pro被指侵犯射频校准专利
据报道,苹果和高通遭到了诉讼,两家公司被指控他们所使用的某些5G技术侵犯了一项射频校准专利。
4月8日,这起诉讼被提交给了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地区法院,诉讼的重点是几个高通5G无线收发器。此外,这起诉讼还瞄准了iPhone 12和iPhone 12 Pro,这两款手机均采用了涉嫌侵权的5G信号收发技术,因为它们使用的是高通的5G调制解调器。具体来说,这起诉讼将高通的SMR526、SDR865和SDX55M列为侵权产品。起诉书显示,在使用该技术之前,苹果和高通都知道该专利的存在。在针对高通的案件中,员工声称高通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至少收到了三次关于该专利存在的通知。
因此,原告称苹果和高通一直以来采取的都是在明明知情的情况下,以故意和恶劣的方式侵犯知识产权。诉讼寻求陪审团进行审判,禁止苹果和高通继续侵犯该专利,并支付知识产权费用。


3.“2020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结果揭晓!


4、4月9日下午,由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20年度文化传媒领域十大影响案例评选结果正式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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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

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将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投放重点,2021年努力实现此类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五家大型银行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

国务院: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意见》提出,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财政部等发布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热点速递

1.财政部: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财政部: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是完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直接税比重从2011年的28.4%提高到2020年34.9%。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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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211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近期,莱州买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其持有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181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或不符合许可延续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1月7日起至2021年3月4日分别公示了拟注销上述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未收到异议。经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认为莱州买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注销情形,杭州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81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注销情形,现依法注销上述211家企业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三部门召开会议: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百度京东美团字节等发布合规经营承诺书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指出,我国平台经济总体态势向好。但在快速发展中风险与隐患也逐渐累积,危害不容忽视,依法规范刻不容缓。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百度京东美团字节等发布合规经营承诺书。

商务部:加快制定B2C电商平台、直播电商等行业标准

商务部介绍,在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方面,2021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制定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加快B2C电子商务平台、直播电商等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优酷、爱奇艺等签署《网络版权保护与创新“马栏山宣言”》

2021马栏山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在长沙开幕,优酷、快手、芒果TV、爱奇艺等10家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表《网络版权保护与创新“马栏山宣言”》。宣言的发布,有利于为行业及创作者提供版权保护的土壤,向全社会传递版权保护的公益理念与相关知识。2020年马栏山园区企业实现营收431.98亿元,在不断助推版权的确权、维权与用权之下,2020年园区共实现版权交易额60亿元,完成作品版权存证近80万件。


热点速递

1.【5G】下半年发布的《5G+数字生活白皮书》将针对5G时代运营商和手机设备商的适老化改造进行规范

在工信部等部委支持下,中国已成立了IMT-2020(5G)推进组(即中国5G标准化组织)。“下半年在由工信部等主办的世界5G大会上,预计由IMT-2020(5G)推进组牵头立项的《5G+数字生活白皮书》将发布。”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夕阳再晨创始人张佳鑫透露:“目前多方消息显示,这一白皮书将针对5G时代运营商和手机设备商的适老化改造进行规范,手机简化操作的相关标准、通用入口和通用模式建设将加速亮相。”

2.北京通信管理局部署开展2021年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处置专项行动

4月13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召开了2021年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20年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处置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处置体系机制,把功夫下在日常,把问题解决在平时;三是充分利用会商、信息通报等机制,及时总结巩固成果,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北京地区网络安全防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3.5G应用产业方阵重庆分联盟正式成立

近日,5G应用产业方阵重庆分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举行,标志着5G应用产业方阵全国首个地方分支机构正式在渝成立。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严寒冰出席大会并致辞。她对5G应用产业方阵重庆分联盟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抓住战略机遇,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特色;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在推动工作落实中提升水平;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推动机制创新中塑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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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5个城市政府,要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8日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 治站位,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其中,有着深圳“后花园”之称的东莞在2020年6月因房价“涨幅首次超过深圳”而备受关注。

上海市住建委:数字化转型工作小组将从经济、生活、治理三个方面,围绕全方位赋能、整体性转变、革命性再造三个要求,开展住建领域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工作

形成住建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指导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有序开展,推动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

深圳市住建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

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央视新闻:《广州市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

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521公顷高出22%。从全年总供地规划看,工业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各占46%、29%、25%;从区域分布看,中心六区和其他区占39%和61%。

上海银保监局:自3月1日开始,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

截至目前,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住建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等6个城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

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热点速递

1.贝壳研究院:第一季度,18个重点城市二手住宅实际成交量环比增长14%,同比上升120%。

原因是“就地过年”使热点城市置业需求释放前移、学区房关注度阶段性走高拉动的二手房置换链条明显活跃、前期相对宽松的信贷环境叠加信贷收紧预期的推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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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实务要点解读   2020-1-29


劳动法
【山西:鼓励中小微企业改制 符合条件最高奖励50万元】

12日,据报道,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日前发布消息称: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将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
奖励标准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热点速递

1.【某制药公司:因虚增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超3000万元 被罚5万元】

12日,据报道,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2018年虚增人员工资722.25万元,以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的方式虚增差旅费2162.43万元,以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508.20万元。财政部依法对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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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
4 月 13 日,据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增强垄断行为认知,加强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该局制定发布了《贵州省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
热点速递

1.罚款182.28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人民日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2021年4月1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再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

3.根据举报,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调查。2019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食派士正式立案调查。

调查表明,食派士通过实施上述“二选一”行为,锁定了相关市场内大量合作餐厅商户资源,严重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损害了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没有正当理由,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综合考虑食派士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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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一、2020年度文化传媒领域十大影响案例

1.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北京世熙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系经典卡通形象“葫芦娃”的著作权人,以该形象摄制的电影《葫芦兄弟》(简称“涉案作品”)极具知名度。在由被告一安徽卫视与被告二北京世熙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涉案综艺节目《来了就笑吧》中,演员以葫芦娃的装扮表演了魔性飙音节目,节目背景音为涉案作品主题曲,视频网站“爱奇艺”和“腾讯”也对该节目进行了播放。故原告以二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并对葫芦娃形象进行侵权性质使用,而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涉案节目中,演员在发型、脸型上虽与涉案作品存在一定差异,但其大型半身图案、服装配饰均与涉案作品相同,而演员的眉眼造型、服装配饰占涉案作品的比重较大,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体现且区别于其他作品,因此可认定两者为实质性相似。故法院判决二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作品,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综合考虑后确定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及合理支出2000元。

2.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新浪公司经合法授权,获得在授权期限内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家播放中超联赛视频的权利。天盈九州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凤凰网设置中超频道,非法转播中超联赛直播视频,新浪公司以天盈九州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天盈九州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乐视公司、天盈九州公司以合作方式转播的行为侵害了新浪公司的著作权。据此判决天盈九州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天盈九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不构成类电作品,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新浪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0年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涉案中超赛事节目构成类电作品,新浪公司关于涉案赛事节目构成类电作品的再审主张成立,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3.陈杰、陈圣、陈田心诉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三原告共同诉称,在腾讯视频平台播出的《见字如面》第二季第十期节目中,表演嘉宾朗读了三毛父亲陈嗣庆写给三毛的书信《过去·现在·未来》。书信作者陈嗣庆的法定继承人,即三原告,以前述行为未经其许可,侵害了涉案书信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涉案节目的三著作权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向三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节目在使用涉案书信时对书信字词、短语的增添、修改或删除,属于对涉案书信的文字性修改、删节;将涉案书信的标题进行更改,对长句、段落删除以及调换段落顺序,属于对书信内容的变更,因而均落入涉案书信修改权控制的范畴。以字幕的形式固定并再现了涉案书信的部分内容,虽然对书信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但并未形成新的表达,因而仍构成对涉案书信的复制。演员面对观众,配合肢体语言及面部表情,将涉案书信的部分内容饱含感情地朗诵出来,属于对涉案书信的表演行为。同时,对包含涉案书信字幕和表演的节目进行网络传播也构成对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不仅如此,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的行为超出了适当引用的必要限度,不属于合理使用。由此,判决三被告就侵害涉案书信修改权之行为消除影响,并就侵害涉案书信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之行为连带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2636元。

4.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蒋胜男、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案
2012年8月,花儿影视与蒋胜男签署剧本创作合同,聘任蒋胜男担任电视剧《芈月传》的编剧。上述合同签署时,小说《芈月传》尚未全文发表,仅于2011年6月在网络发表部分文字(约7000字)。2013年,双方及案外人又先后签署《创作合同》(二)及补充协议,后各方发生争议,根据生效判决,《创作合同》(二)及补充协议已取代原合同。根据《创作合同》(二),蒋胜男拥有“原著创意小说”发表及网络版权权利。2015年8月,小说《芈月传》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关村图书大厦销售,作者为蒋胜男。花儿影视认为,《芈月传》小说是根据《芈月传》剧本改编,二者存在高度相似,故向提起诉讼,主张蒋胜男、浙江文艺出版社、中关村图书大厦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00万元并承担合理支出等。一审法院驳回花儿影视全部诉讼请求。花儿影视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1、根据合同上下文解释,蒋胜男保留了出版“原著创意小说”权利,合同签署前完成的7000字内容不能等同于“原著创意小说”;2、根据合同及双方合同履行过程的相关细节,蒋胜男享有《芈月传》小说作品的权利,蒋胜男发表小说是其行使自身权利的结果,小说和剧本的完成及发表前后与此无关。综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深圳乐播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优酷公司发现使用由深圳乐播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乐播投屏”手机应用软件访问优酷网可直接观看或投屏观看优酷网完整视频,既无需观看片头广告,亦不受播放时长限制,优酷认为该行为破坏了其经营模式的正常运行,攫取了本应属于优酷的用户流量,挤占了优酷视频App本应获得的下载量和市场份额,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乐播赔偿优酷经济损失1924000元以及合理开支76000元,诉求刊登声明为优酷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酌情考虑多方面因素包含优酷网站及优酷视频APP的市场影响力、会员收费标准、广告价格,乐播投屏APP的用户数量及活跃用户数值,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持续时间和方式特点等情况,判决被告深圳乐播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00元及合理开支73000元。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爱奇艺公司拥有电视剧《大汉情缘》《澳门风云2》《秀丽江山之长歌行》《琅琊榜》《傲娇与偏见》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因认为河北联通IPTV平台未经许可提供了上述电视剧的点播服务,故爱奇艺公司将两公司诉至法院。河北联通称其仅提供传输服务,但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其提交的IPTV业务合作协议,其与爱上公司存在利益分成,故对河北联通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爱上公司称《大汉情缘》《澳门风云2》《琅琊榜》《傲娇与偏见》并非其提供,并主张追加河北广播电视台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一审法院认为爱上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未予采纳,一审法院判决河北联通与爱上公司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300000元及合理费用10000元。
就爱上公司上诉要求追加共同被告的主张,二审法院认为,爱上公司与河北联通通过签订《IPTV业务合作协议》,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提供涉案电视剧,爱上电视负责全国性节目资源的组织和提供,并负责接入全国性IPTV内容平台,爱上公司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审法院未追加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案件当事人,并不影响爱上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陈晓因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陈晓因(笔名陈彼得)系《迟到》的词曲作者。2015年7月20日,电影《九层妖塔》出品方向音著协申请在电影中使用《迟到》,明确使用方式是剧中人物演唱。2015年9月30日,电影《九层妖塔》上映,片长118分钟,在电影的43分15秒餐厅走穴歌手开始演唱《迟到》,一共使用了1分12秒。片尾标明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由音著协提供,作词作曲陈彼得。陈晓因认为电影出品方及音著协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晓因作为涉案歌曲的词曲作者,享有著作权。音著协在未经陈晓因许可的情况下对外授权、出品方在电影中使用该歌曲作为片中演员演唱的行为,侵犯了陈晓因复制权、发行权、摄制权、修改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考虑到删除侵权内容会在当事人之间造成重大利益不平衡,故未判令停止侵权,而判令出品方及音著协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一审判决后,出品方及音著协不服,均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台湾地区“中华音著协”管理的权利为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中所规定的音乐著作的公开演出权、公开播送权和公开传输权三项著作财产权,对涉案歌曲享有的权利也限于此。音著协基于相互代表协议,能够行使的权利应限于台湾地区“中华音著协”管理的权利范围。本案中,音著协授权电影出品方的使用方式涉及复制权、发行权、摄制权,并不在台湾地区“中华音著协”管理的三项权利范围内,故该授权为无权处分行为。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Dreamwriter计算机软件是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腾讯公司”)的关联企业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于2015年8月20日开发完成。2018年8月20日,腾讯公司主持创作人员使用该软件完成了标题为《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的财经报道文章(以下简称“涉案文章”),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同日,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讯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网贷之家”上复制并向公众传播。腾讯公司认为盈讯公司侵害腾讯机器人所生成作品的著作权,起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1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涉案文章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是原告腾讯公司主持创作的法人作品;被告盈讯公司未经许可转载涉案文章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元。

9.吴某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吴某称,其作为爱奇艺公司运营的爱奇艺平台上的黄金VIP会员,该平台在其观看电视剧《庆余年》时设置的须点击“跳过”方可继续观影的广告,以及在VIP会员权利的基础上,须以单集支付3元方式才能提前观看该剧的设定,违反了爱奇艺公司承诺的会员权益,属爱奇艺公司单方变更合同行为。此外,原告吴某称涉案VIP会员协议存在多处无效条款。故请求法院判令涉案条款无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原告合理支出1500元。
被告爱奇艺公司辩称,“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并未违反会员权益,且在涉案VIP会员协议中已经约定有关额外付费的内容,被诉行为皆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对原告所提的诉讼请求均不认可。一审法院认为涉案VIP会员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导言第二款部分内容无效且爱奇艺公司构成违约,故而判决原告胜诉。爱奇艺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涉案VIP会员协议中导言部分作为格式条款,限制甚至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意图明显,应当认定为无效。爱奇艺公司单方增加“付费超前点播”条款的行为损害了吴某的主要权益,对其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0.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案
《穿越火线》是由SMILEGATEENTERTAINMENT, INC.(韩国笑门公司)开发的一款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网络游戏。原告企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享有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运营权并对授权区域内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的侵权行为有权以原告的名义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维权。《全民枪战》是由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游公司”)开发、运营的手机网络游戏,亦为第一人称射击游戏。2017年3月,腾讯公司将畅游公司等七被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全民枪战》中的游戏地图、小地图等作品侵犯《穿越火线》网络游戏地图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并判令七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98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游戏地图属于现行《著作权法》中“说明事物原理或结构”的“示意图”的类型而非美术作品。通过比对,涉案《全民枪战》中的6幅地图与原告游戏《穿越火线》中的游戏场景地图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侵犯了腾讯公司对《穿越火线》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24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2020年中国泛娱乐十大最具研究价值案例”

一、《碧蓝之海》涉域外版权权属认定著作权案
二、《王者荣耀》MOBA类网游连续画面著作权纠纷案
三、NBA体育赛事直播系列纠纷案
四、5G云游戏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五、《微微一笑很倾城》授权方诉《倩女幽魂》不正当竞争案
六、配音秀APP侵权案
七、《地下城与勇士》与《阿拉德之怒》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八、“超级星饭团”APP抓取并使用新浪微博数据案
九、开迅诉李勇、虎牙主播跳槽不正当竞争案
十、爱奇艺VIP会员协议“付费超前点播”纠纷案


1.《碧蓝之海》涉域外版权权属认定著作权案
涉案日本动漫影视作品《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授权代表Avex公司授权bilibili Inc.,对涉案作品享有互联网权利及分许可权,并有权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向侵权者维护权利。bilibili Inc.出具《授权与确认函》,授权原告宽娱公司以自身名义采取任何及全部的必要法律行动。原告认为,三被告共同经营dilidili等网站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提供涉案作品百度网盘的下载链接和密码,三被告共同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索赔200万元。在审理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就涉案作品原始著作权的取得及部分许可关系等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作品系于日本创作并引入我国的动漫影视作品,基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作品的署名方式、转让、授权链条的确定等事项因各国地域文化、法律规定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差异。虽然原告未提交涉案作品的制作协议等有关权属约定的直接证据,但其提交的片头片尾署名、《原产国证明》等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条,在三被告未提供反证的情况下,足以证明涉案作品的原始权属归于《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成员具有高度的盖然性。Avex公司系涉案作品著作权的共有人之一,涉诉后Avex公司向《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发送邮件告知本案诉讼维权情况而未收到异议回复的事实,可认定Avex公司有权单独对外授权,故原告有权提起本案的诉讼。三被告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王者荣耀》MOBA类网游连续画面著作权纠纷案
《王者荣耀》由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研发推出,经授权,腾讯公司负责对该游戏在全球范围内代理运营并享有游戏整体及其游戏元素所含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腾讯公司发现,某文化公司在其运营的视频平台游戏专栏下开设《王者荣耀》专区,并在显著位置主动推荐《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同时与数名游戏用户签订《游戏类视频节目合作协议》共享收益。公众可以通过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应用助手下载其视频平台。
腾讯公司认为,《王者荣耀》游戏整体画面构成“类电作品”,某文化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某文化公司通过引诱用户上传侵权视频,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对腾讯公司短视频市场的运营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某网络公司提供被诉视频平台的分发、下载服务,扩大了侵权行为的影响力,涉嫌构成共同侵权。沟通无果后,腾讯公司将于某文化公司、某网络公司共同起诉至法院。
法院通过对《王者荣耀》游戏整体画面特点的深入分析,认为虽然连续画面不是通过摄制方法固定在一定介质上,整体画面具有与传统类电作品不一样的特点及表现形式,但在符合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特征,并且可以由玩家通过游戏引擎调动游戏资源库呈现出相关画面时,应当允许司法按照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本意,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认定为类电作品予以保护,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3.NBA体育赛事直播系列纠纷案
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BA产物公司)享有NBA篮球赛事节目视频(以下简称涉案赛事节目)的著作权。NBA产物公司认为,上海众X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X公司)、北京爱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XX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及客户端直播涉案赛事节目,侵害了其对涉案赛事节目享有的著作权,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620万元。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赛事节目连续画面不符合认定电影作品的固定要件,直播视频亦未达到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因此涉案赛事节目不构成电影作品,但应属于录像制品。众X公司、爱XX公司未经授权通过互联网实时直播/转播了涉案赛事节目,侵害了涉案赛事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一中院据此判决众X公司、爱XX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60万元。
NBA产物公司、众X公司及爱XX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赛事节目具有独创性,且满足作品一般定义中“可复制性”的要求及类电作品定义中“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要求,构成类电作品。众X公司通过互联网直播涉案赛事节目的行为侵害了NBA产物公司对该赛事节目享有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涉案被诉侵权行为由爱XX公司与上海众X公司共同实施。北京高院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众X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80万元。

4.5G云游戏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腾讯平台经授权取得游戏《英雄联盟》《QQ飞车》(1329号案件)《地下城与勇士》《穿越火线》《逆战》(1330号案件)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及竞争权益,广州点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点云公司)未经授权将涉案游戏置于其云服务器中供公众在网页版、移动端以及PC端使用云游戏平台获得涉案游戏,涉案游戏提示画质选择、有偿和无偿服务、限制游戏外部链接跳转功能。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包括维权合理支出的经济损失共960万元。广州点云公司认为其不构成侵权,出于安全性考虑而屏蔽在云主机上打开浏览器的行为,两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五款游戏应当作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获得保护,被告的行为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流量、引流宣传行为、“秒进卡”“加时卡”有偿增值服务及限制涉案游戏画质,能够为著作权项权利的损害后果所涵盖,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上号助手”无偿服务不损害其知情权及限制用户应有权益,用户数据本身所产生的利益并不当然属于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采用技术手段对两原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干预,限制游戏功能及信息链接,显然会对腾讯平台普遍使用的游戏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造成干扰和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一审判决广州点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258万元,并驳回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相关判决尚未生效。

5.《微微一笑很倾城》授权方诉《倩女幽魂》不正当竞争案
《微微一笑很倾城》(简称《微》)小说为顾漫所著长篇小说,2008年8月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2015年10月21日,《微》小说作者授权大神圈公司将该作品独家改编为网络游戏。大神圈公司基于该授权改编完成《微》游戏并上线运营。广州网易公司、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出品了《新倩女幽魂》端游(简称《新倩》端游)及《倩》手游,其中大量使用了《微》小说中的人物名称、情节、场景描述等。另外广州网易公司、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在《新倩》端游官网中发布了资料片《一笑倾城CG》《全新婚礼一条龙》《落霞峰美景》,在多个视频网站上传《落霞云归》,其中亦使用了《微》小说中的内容。大神圈公司认为广州网易公司、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享有的《微》小说改编游戏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广州网易公司、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还实施了三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选取与《微》小说相关的关键词宣传推广《新倩》端游;制作《新倩》端游的宣传视频《落霞云归》,发布在爱奇艺、PPS、优酷、凤凰网等各大网站,该视频亦根据《微》小说改编,并引用该小说中的经典对白“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在《新倩》端游官网中宣传时,大量使用《微》小说内容。
大神圈公司主张广州网易公司、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已确认上述涉案行为停止的情况下,请求判令网易杭州公司等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0万元的责任。

6.配音秀APP侵权案
梦之城公司发现,“配音秀”APP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享有著作权的“阿狸”系列动画短片的经典片段作为配音素材,吸引众多用户进行配音、打赏,严重损害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配音秀”运营主体秀秀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查明,“配音秀”里来源于“阿狸”动画的14段配音素材中,秀秀公司提供了其中10个素材的上传者详细信息,但未能提供其余4个素材的详细信息,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因此被告并非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此外,用户上传被控侵权视频的行为已非“为个人”,而是“向公众”,其上传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涉案软件中用户上传的配音素材往往会选择知名影视剧片段,而对于此类作品,权利人通常不会免费上传至网络空间,用户通常也不会取得权利人授权。在此情况下,被告的服务模式客观上存在诱导侵权视频上传的极大风险,其主观上亦能够预见到涉案软件中可能存在侵权视频。被告未能尽到与其服务模式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对于被控侵权行为属于应知,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7.《地下城与勇士》与《阿拉德之怒》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深圳腾讯公司拥有知名网游《地下城与勇士》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发行权,原告诉称被告开发和运营的手游《阿拉德之怒》大量使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人物名称、职业设置、职业技能等核心元素,同时在技能与特定职业匹配设定、游戏装备属性设定等方面也与《地下城与勇士》高度一致,另外在游戏场景、技能图标、技能描述、音乐特效、怪物形象等方面进行大量抄袭,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公众,恶意窃取本属于原告的竞争优势。据此,原告提起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之诉,索赔5000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阿拉德之怒》游戏在角色职业名称,职业技能名称、图标、描述,游戏设备名称、图标、属性描述,游戏怪物形象,游戏场景,游戏地图等基本元素及其组合方面与《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存在近似。《阿拉德之怒》游戏,利用玩家对于《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喜爱,采取与申请人游戏相同的或者极为近似的要素及组合,利用申请人推出手游版之前的时间差,吸引玩家,具有攀附申请人游戏知名度的主观故意,亦使相关媒体、部分玩家误以为该游戏是《地下城与勇士》的手游版,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额支持索赔金额5000万元,二审湖南高院将损害赔偿金及合理支出改判为3000万元。

8.“超级星饭团”APP抓取并使用新浪微博数据案
微梦公司是新浪微博平台的运营者及服务提供者,经数年经营,新浪微博已拥有巨大用户群体,既是娱乐明星分享动态的重要平台,也是娱乐媒体和追星用户的主要关注和交流平台。微梦公司付出大量成本运营新浪微博,其中由用户提供或经用户同意收集的前端数据及相应的后端数据均系微梦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微梦公司对此享有合法利益。
云智联公司是涉案App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其未经许可擅自抓取,并在涉案App中向其用户推送和展示来源于新浪微博明星微博的十五类动态数据,且持续并扩大抓取、展示范围,使用户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即可全面查看明星微博动态,对新浪微博相关服务构成实质性替代。
法院认为,云智联公司通过该行为获得较大收益的同时,造成微梦公司用户注册和访问流量损失,破坏微梦公司商业模式,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云智联公司承担的责任,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其被诉行为获利可观,并且结合当前互联网市场流量获取成本、被诉行为给微梦公司造成的流量损失难以弥补等因素,裁量性确定云智联公司应赔偿微梦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

9.开迅诉李勇、虎牙主播跳槽不正当竞争案
触手平台系开迅公司运营的在线游戏解说平台。2015年8月开始,李勇陆续与蓝博公司、视琰公司、伊恬中心签订主播独家合作协议,约定蓝博公司委托李勇在触手平台进行游戏解说,且不得在其他平台进行游戏直播。上述三家经纪公司与李勇签订的合作协议具有承继关系。2018年9月1日,李勇在虎牙平台进行直播首秀,并收取了虎牙公司的首付款45万元。2018年9月3日,李勇和伊恬中心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约定李勇根据伊恬中心的推荐与指派,能且只能在触手平台上开展主播业务等。并约定,若虎牙公司需李勇归还45万元的合作款,伊恬中心将代为支付,该笔款项按月自基础合作费用中扣减。2018年9月3日,李勇重新回到触手平台直播。2019年3月1日,李勇又转至虎牙平台进行了直播首秀。2019年10月10日,李勇仍使用原“圣光”昵称及原头像在虎牙平台上进行直播。原告开迅公司认为,虎牙公司在明知李勇为开迅公司平台签约主播且合作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恶意诱导李勇违约至其虎牙平台进行游戏解说,违反了商业道德,给开迅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虎牙公司与李勇共同实施的窃取开迅公司用户及流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市场竞争以自由竞争为原则,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为例外。在市场竞争机制并未受到明显扭曲的情况下,不应泛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对于李勇涉案被诉行为,开迅公司已与伊恬中心就李勇的违约事项达成补偿协议,实际上已经通过合同方式弥补了李勇跳槽所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足以平衡各方利益,故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再行介入的空间和必要。对于虎牙公司的涉案被诉行为,高薪吸引人才的方式在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中当属常态,不应认定有悖于商业道德。同时,游戏直播行业并非事关国计民生,可被给予充分的竞争自由和完全市场化的运营环境,司法应充分尊重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律,不宜过度介入。虎牙公司的被诉行为未扭曲市场竞争秩序,也未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10.爱奇艺VIP会员协议“付费超前点播”纠纷案
2019年6月19日,原告吴某在爱奇艺平台上激活开通了“黄金VIP会员365天”,享有热剧抢先看特权,会员期间自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适用2018年11月23日版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该VIP会员协议没有关于“付费超期点播”的约定。黄金VIP会员权益页面显示的权益内容为“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您可享受提前观看,不用再等待蜗牛般的更新速度,其他人还在等待更新时,您已看完大结局!”(以下简称“权益说明”)。2019年11月26日起,涉案电视剧《庆余年》在爱奇艺平台首播,播出规则为每周一至周三20点更新2集,VIP会员抢先看6集。
2019年12月18日,爱奇艺公司更新了VIP会员协议,增加了“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具体为:“当您成功开通VIP会员服务后,您可以观看到爱奇艺平台VIP专享的视频内容,但您理解并同意,除VIP专享内容外仍有少量视频出于版权方等原因需要您额外付费后方可观看,……”《庆余年》在爱奇艺平台播放后,爱奇艺公司推出了“超前点播”的活动,即如果购买了超前点播服务(每集3元)的VIP会员可以再超前看6集,这种模式下,购买了超前点播服务的VIP会员可以比未购买该服务的VIP会员提前12天看完大结局。吴某认为,其作为黄金VIP会员理应享有观看爱奇艺优质自制剧“最新剧集”、提前解锁大结局的权利,但爱奇艺增加的超前点播功能导致其观看最新剧集还需额外支付点播费,遂向法院起诉爱奇艺,请求确认2019年12月18日版本的VIP会员协议增加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原告不发生效力,要求爱奇艺平台取消超前点播功能,以及确认VIP会员协议中的多条格式条款无效。一审法院认定“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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