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学习更有趣

每月速递84期

发表时间:2021-02-03 10:39

点击【下载‍

官网首发!LCOUNCIL《每月速递》第84期正式上线,本期《每月速递》包含众多专家的独到解析和实务经验总结,涵盖反不正当竞争、劳动法、合规与反腐败、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六大领域,致力于提供最佳实战经验分享及法律信息服务。

互动热点榜

本期互动热点榜,在反不正当竞争系列、劳动法系列、合规与反腐败系列、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系列、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系列、知识产权系列六大热点领域引发了法务同行的广泛关注以及互动参与。


l 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维权

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由于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不断延伸与拓展,催生了各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于以往传统的有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我国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增设了“互联网专条”。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主要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制定而成。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电商平台“二选一”争议作了回应,称平台内经营者依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维权,特别邀请到达晓律师事务所和高级合伙人林蔚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在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要求其赔偿额时,是否只能在经营者受损和侵权人获利之间选择其一?还是根据个案情况可以要求同时适用?

【专家解答】理论上肯定是二选一,因为不论是知识产权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案件,都是填平原则,在损失无法主张时才可主张对方获利,但为什么实际操作时都会同时主张,因为无形财产权或者合法权益具体损失和合同纠纷的损失是不同的,前者是难以计算的,可以同时主张,然后告诉法官,然后通过我们的计算公式,两种模式都能够酸楚想要的诉讼请求的判决额,因此并不是相关的关系,只是两个都可以主张。

L民法典对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的影响

企业劳动用工问题是每个企业日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为此,如何结合新法新规及时对自身的基本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纠纷取得有利地位的重要举措。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与企业的劳动用工问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具体如:对于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一方面加强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合规管理提出了新挑战。又如新的民法典出台后劳动合同如何履行?新的电子劳动合同的出现是否等同于原先的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向有过错的劳动者追偿来维护企业的利益?劳动合同关系建立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建立?新形势下劳动合同的无效该如何判定?企业在何种情况下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死亡如何认定?疫情当前不可抗力因素对企业劳动合同有何影响?等等。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民法典对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的影响,特别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受疫情影响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能否据此退回劳务人员?

【专家解答】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劳动人员同样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用工单位此时退换劳务人员是存在问题的。

l 第三方管控中的合规——企业进行商业赞助时的商业贿赂风险防范

2020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全面开始实施。实践中进行赞助是企业一种常见的市场行为,但是对未按照《捐赠管理办法》的流程进行的赞助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一直存有争议,相关案例层出不穷。

对于各种类型的赞助,企业如何避免商业贿赂的风险?企业对学术会议或者市场营销、促销活动等商业活动中进行赞助是常见的情形,在此其中企业会和客户公司签订协议并开具相关发票。但发票的开具是否规范,能否准确地反映折扣是企业法务同行在实务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除此之外,赞助的种类不同,面对的商业贿赂的风险也不同,服务费用、公益性捐赠、销售折扣这三种对单位的赞助方式各有哪些风险?与对单位的赞助相比,对个人的赞助争议更多,风险更大,有何措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商业贿赂的风险?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第三方管控中的合规,从企业进行商业赞助时商业贿赂风险防范的视角,特别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如果企业自查到商业贿赂行为,是否有自动报告的义务?

【专家解答】一般而言是没有自动报告的义务的,目前来看自动报告产生的好处很多,会有明确的减轻处罚的措施。以往的规定中并不明确,但是现在比较清晰。一般会建议用更合理的方法,停止违法违规的情况并防止继续出现,进一步整改业务。

l《民法典》对电商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到电商行业的内容有通知—移除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以及格式条款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涉及哪些和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相关的条款,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有哪些影响,需要注意哪些合规问题,电子商务企业应该如何准备,以能积极应对新法典的实施。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民法典》对电商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特别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公司会预先制定一些合同模板,提供给交易相对方,这些预先设定的条款也受到法律的调整,应在合理的范畴内。但当双方产生合同纠纷时,这些条款是否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而无效。

【专家解答】关于格式条款,在民法典中有定义,被反复使用的条款,公司制定的合同模版,大家可以对着规定去判断,是否达到这样的程度,大部分这样的合同使用方没有修改,少部分使用方修改,这种条款也不一定制定出来完全适用,包括公司在做合同模版时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l民法典视角下商业地产租赁的疑难问题实务研究—“排他性条款”、“一铺多租”、“面积争议”和“优先承租权”

商业地产的运营模式具有多样化,在商业地产招商经营过程中,商业地产的租赁始终贯穿始终,是商业地产运营的主要模式之一,具有租期长、租金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但是由于其特殊的商业背景,如果租赁双方对相关法律和商业风险考虑不足,就容易在日后引发矛盾,酿成纠纷。

近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商业地产租赁中的纠纷更是见诸报端,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在《民法典》合同编中,租赁合同又进行了哪些亮点调整呢?据LCOUNCIL了解,实践中有关“排他性条款”的常见纠纷类型以及如何确定排他性条款限制竞争的边界?“一铺多租”的具体法律规定、法律后果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造成商业地产面积争议的起因,那么承租人又该采取怎样的救济措施?民法典下优先承租权和续租权的差异,想要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具体前提条件和例外情形有哪些?平台上企业法务同行对此均有疑问。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将聚焦民法典视角下商业地产租赁的疑难问题实务研究,特别邀请到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清友律师以及安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大军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梳理商业地产租赁中一些常见的纠纷情形及裁判规则,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A企业承租了一家商铺,因为前租户的设备未能完全腾退,导致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收到商铺,请问现在该如何去维权?

【专家解答】根据合同约定,商铺交付有条件和期限,若出租人未在出租期限内,属于根本违约,此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我们建议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最好发送书面解除请求,对于设备未腾退的证据进行保全,避免诉讼程序中因为无法证明未交商铺是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我们建议书面发函,对不能交付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

l《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对企业商标保护策略的影响

2020年6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标准》在《商标法》框架内,对多年来商标行政保护的有益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为商标执法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具体操作指引。《标准》的颁行,是规范我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完善商标侵权认定规则方面的重要进展,对于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商标承载着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及产品、服务对消费者吸引力。而行政执法是我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途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是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重要举措,那么企业如何成功注册一个容易记忆、朗朗上口的商标?普通商标真的可以使用任意颜色吗?如何拥有一套完善、高效的商标知名度证据?以及不知情的销售方,披露侵权产品“提供者”还会被处罚吗?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对企业商标保护策略的影响,特别邀请到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进文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直接把别人经营门店拍摄照片,并使用实体店铺图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专家解答】如果图片中商标很清晰能够吸引到消费者则属于商标侵权,若商标本身不清晰,作为消费者很难注意到该商标,这种情形可能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是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分享到:
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521187549  18321817512 联系邮箱:cs@lcouncil.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1栋1楼101室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