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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2020年5月刊第76期

发表时间:2020-06-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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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2020年5月刊第76期


官网首发!LCOUNCIL《每月速递》第76期正式上线,本期《每月速递》包含众多专家的独到解析和实务经验总结,涵盖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证券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反垄断五大领域,致力于提供最佳实战经验分享及法律信息服务。

互动热点榜
本期互动热点榜,在反垄断系列、知识产权系列、争议解决系列、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系列、证券与资本市场五大热点领域引发了法务同行的广泛关注以及互动参与。







l 2020年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立法与执法展望
“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现已成为合规工作的单独门类。企业对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工作的认识也日益加深,大多数企业已经任命专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加强内部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制度建设与培训。
从2019年的立法执法活动来看,我国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工作即将迈入2.0时代。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APP专项治理工作;《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办法》生效并实施,并有多部重要立法和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企业2020年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工作即将步入“深水区”,立法层面大家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数据安全法、等保及CII安保等新规;执法层面大家关注无证/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执法、电商合规专项执法、金融科技监管与执法新趋势以及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新应用监管。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2020年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立法与执法展望,特别邀请到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春林律师,结合自身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出应对之道。
【同行参与】关于app首次打开进行弹窗,说明用户协议、警示政策和权限是强制性要求吗?弹窗的文案应当展示到什么程度?
【专家解答】:按照app个人信息违法违规收取认定办法的规定,app首次打开、登入、注册需要提示隐私政策。但不一定需要弹窗的方式,只要能够引起用户注意、使其意思表示真实的方式,点击确认勾选也是一种方式。
关于弹窗的展示程度可以参考天猫、京东、微信的弹窗提示和和深度,并非要将所有内容都展示在弹窗中。


l线下转线上业务发展模式下企业著作权侵权风险防范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与著作权有关的作品素材越来越多,且更易通过网络进行下载、获得。同时随着自媒体平台的使用成为人们日常的习惯,以及疫情对企业业务模式的影响,企业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的意识和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企业在线下转线上的业务模式过程中面临着侵犯著作权的问题。在网上下载图片、文章等作品资源后再在自媒体宣传中使用面临着侵犯著作权的风险,自媒体平台是著作权人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重灾区”。在线上网店销售以及直播带货、对经销商进行线上培训中的过程中企业都面临着侵犯著作权的风险。企业该如何应对和防止字体、图片、音乐等著作权侵权?如何防止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又如何应对他人提出的著作权侵权主张及诉讼牟利?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线下转线上业务发展模式下,企业如何防范字体、图片、音乐及其他素材使用中的著作权侵权风险,特别邀请到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佳律师,结合自身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在商业广告中,为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研究结论,且已标明作者及作品名称,此时能否构成“合理使用”而无需征得作者同意?
【专家解答】对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作品类型、使用性质(是否商业用途)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若少量引用他人某段文字,且注明作者及出处,则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而对于引用他人图片,则还需考虑权利人发表之时是否注明不得使用或转载,或者使用或转载前需经同意等,此时仅仅标注作者及作品名称显然尚不足以阻却侵权行为的成立;加之引用数量、比例等因素也可能产生影响。因此,对这一问题需要结合个案的不同情况进行分别认定。




l《证券法》修订解读之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合规新要求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日臻成熟,我国证券法经历了多次修订。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2019修订)》生效施行,此次修订形成了诸多亮点,包括全面推行境内公开发行证券法定注册制;扩大证券法的法律适用范围;建立投资者保护制度,划定法律红线;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制度;放宽发行人发行要求,加重诚信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等。总体而言,为推动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市场化、法治化,新《证券法》对于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均有所扩大,义务也同步增加。且信息披露进一步充分、透明,不但违法成本大大提高,而且追责方式更加彻底。尽管目前距离注册制全面施行还需要一段过渡期,但实践中,明确上市公司面对的合规新要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那么现阶段上市后股东将如何使得减持合规,完成持股管理任务?如何确认短线交易禁止范围和内幕交易确定范围?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以及管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扰乱证券市场等情形。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证券法》修订解读之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合规新要求,特别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崔白律师,结合自身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进行案例解析与实务指导。



【同行参与】证券法的发布是否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安排产生影响?
【专家解答】虽然条文修改很多,但常年在一线的同仁可以看得出来有不少条文已经出现在之前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法规等操作指引中,这次可能是把较为成熟和在实践中已经用过的规则上升到基本法的层面上来规定。由于银行间市场也有一套比较成熟完善的规则了,那么二零一八年将执法权放在了证监会,之后有什么其他变化,也可以随时关注。


l后疫情时代的争议解决——企业面临的争议解决关键问题解析及实务指引
”即Smart Dispute Resolution(“SDR”)的应对建议,为企业法务提出实务指引。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加速扩散,中国境外新增病例数猛涨,已经超过中国境内新增人数。新冠疫情不仅对既有合同的履行、法院或仲裁程序的开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更对将来争议解决方式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变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就既有仲裁和诉讼程序而言,无论是在立案、庭审、文书送达、诉讼时效上都受到了疫情影响。那么后疫情时代的商事争议解决会否网络化、电子化?将呈现何种发展趋势?面对疫情向全球扩散、商事争议不断增加的趋势,如何寻求最佳的解决方式?如何有效地进行财产保全?关于强制执行又有哪些要点?针对孙杨案件的庭审,争议解决的程序和实体孰轻孰重?过程和结果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后疫情时代的争议解决,特别邀请到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仲裁员、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秘书长霍伟律师,基于自身长期深耕商事争议解决的丰富经验,结合近期处理涉新冠疫情案件、参与网络庭审的亲身经历,讲述后疫情时代争议解决的新趋势和新问题,并提出“智慧地解决争议





【同行参与】金融借贷合同当中,金融机构是否可以主张新冠疫情已经对借款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主张提前收回贷款?
【专家解答】要看具体的贷款人属于哪一类。若属于上述提到的政府、公检法都重点保护的中小微企业或民营私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可能是不可行的。目前,对于中小微及民营私企,银保监会已经明确了不能提前收贷,要延展贷款期限。在司法实践当中,若有类似案件,法院也不会倾向于让金融机构提前收贷。


l 结合纵向垄断协议的最新执法实践与经销商管理分析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合规要点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某著名汽车公司垄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由于其旗下品牌汽车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行为,该公司被判以罚款8761.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此事件再次引发了外界对于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关注。
汽车行业是反垄断执法高发的行业。针对汽车行业,我国反垄断立法机构在2016年特别发布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有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详细指引。虽然目前指南仍然没有正式生效,但也为汽车行业经营者提供了反垄断合规指引。在反垄断执法活动活跃、反垄断配套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反垄断处罚力度趋于严格的大背景下,企业应如何把握市场行为的尺度,将反垄断合规作为业务操作流程的一部分,防范垄断风险?如何理解反垄断法在法律上的解释空间以及模糊的地方,明确经营的界限和风险,更好地进行合法的销售经营?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未来的立法与执法动向如何?如何预防与应对企业管理经销商过程中的轴辐合谋风险?执法机关对转售价格维持以及纵向非价格限制的最新态度如何?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合规要点有哪些?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汽车行业反垄断的最新执法实践与经销商管理中的反垄断合规,特别邀请到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同行参与】对于现在流行的电商官方旗舰店,若货物均属于经销商,然而厂商将之视为自己的形象店,不但承担所有店铺运营费用,决定设计,而且直接定价,有无风险?
【专家解答】该情形在大多数行业都有发生。事实上,有关货物可能属于主体自身,厂商仅将店铺交由某一值得信赖的人负责,厂商决定了店铺的运营费用、设计、售卖价格等方面,该店铺所有的风险均由厂商承担。此时该电商平台店铺实为中间商,为避免执法机关查处过程中发现问题,引发此后一系列麻烦,企业务必将电商平台店铺的中间商身份清楚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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