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学习更有趣

LCOUNCIL每月速递2016年7月刊第30期

发表时间:2016-08-15 14:51

文件下载:LCOUNCIL每月速递2016年7月刊第30期


1   竞争与反垄断——汽车、汽配行业反垄断问题研究及合规性分析

报告呈现

2013年 1月至 2014年 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 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

自 2010年起,奔驰公司就通过负责人会议、售后经理培训会议、邮件、售后沟通会、经销商会议等形式,对江苏省内经销商转售奔驰汽车相关配件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

同行反馈

LCOUNCIL在与平台上的法务同行沟通中了解到,企业主要将问题聚焦于:

在汽车售后市场中,维修信息放开后,如何避免反垄断?

垄断行为认定中的相关市场如何界定?

整车厂对经销商的价格管理,禁止与豁免的界限在哪里?

汽车电商、平行进口车等新业态形式如何规制?汽车、汽配行业反垄断问题研究及合规性分析

重点内容整理

一、《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解读

1、关于从横向及纵向角度看整车及售后市场上可能构成的垄断行为

2、关于指南中提到的推定豁免相关规定

3、关于非价格的纵向限制(低于限制、客户限制等)

4、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

二、2015年汽车汽配行业反垄断执法情况及2016整体趋势分析

1、2015年汽车汽配行业反垄断执法情况

2、2016年反垄断执法重点及趋势分析

三、汽车汽配行业典型案例分析

1、韩泰轮胎案

2、东风日产案

3、汽配行业反垄断案例

2   反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销售过程中价格欺诈风险控制与防范

报告呈现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其中包括网上服务零售额较之去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增长达百分之四十以上。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产品质量、消费欺诈等问题。尤其在各种集中促销时段,消费者更是心有余悸。

同行反馈

LCOUNCIL专家顾问团通过对各类投诉案例梳理后我们发现,电商业涉嫌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虚构原价格。实际上某商品本来就应该以打折后的价格销售,所谓的原价格根本不存在,属于电商在虚构误导消费者。

限量低价。即以少量低价产品作为噱头,号称零元起、一元起、零元购,实际上只销售两三台,消费者根本无法买到。

有价无货。即标一个非常低的价格,当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显示有货,但是当用户下单后,却显示无货,实际上这种手段是误导消费者,把他们从其他平台吸引过来。

先涨价再打折。即宣传打两折、三折,其实是先把价格涨上来,然后再降价。事实上,这些网站向消费者宣传的所谓打折价、抄底价其实和平常销售的价格差不多猫官方旗舰店进行销售时,对于商品的描述为初上市价是 149 元,紧跟在下面会有一个实际标价是 99 元,这样的宣传方式是否可以?是否会被认为是一个促销的活动?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销售过程中价格欺诈风险控制与防范

重点内容整理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见价格欺诈行为认定及案例分析

1、虚构原价个

2、限量低价

3、有价无货

4、先涨价再打折

二、行政机关就电子商务情况下的价格欺诈

1、线索来源、证据搜集及固定

2、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价格欺诈行为的认定尺度

3、市场监管部门做出处罚决定的考量范围。

3   知识产权——北京高院《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解读及企业风险应对

报告呈现

随着网络新技术、新模式、新事物的产生,催生了诸多有异于传统领域的“新现象”, 4月13日,北京高院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此次发布的《审理指南》共三个部分,四十二个条款。

众所周知,利用网络进行商品营销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LCOUNCIL从平台企业法务中了解到,很多品牌企业经常会遭遇网络商标侵权,2016年多个省高院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也反映出涉及互联网的商标侵权纠纷呈现上升趋势。

同行反馈

在网络商标侵权方面,网络平台服务商的行为属性与责任的判断一直都存在着争议,在《审理指南》发布后,网络平台服务商如何避免承担商标权侵权责任?如何避免承担商标权侵权连带责任?

在网络推广活动中,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很多企业目前正在遭遇的情形,作为品牌企业,如何避免网络推广中的虚假宣传风险?如何避免网络竞争中的商业诋毁风险?

重点内容整理

北京高院《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解读及企业风险应对

一、涉及网络商标权部分

1、网络平台服务商法律责任的认定原则

2、网络平台服务商如何避免承担商标权侵权责任?

3、网络平台服务商如何避免承担商标权侵权连带责任?

4、权利人向平台服务商发出侵害商标权通知的内容及后果

5、法院在审理网络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考量因素

二、涉及网络不正当竞争部分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原则性条款的适用条件

2、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赔偿数额计算问题

3、对竞价排名问题的法律规制

4、如何避免网络推广中的虚假宣传风险?

5、如何避免网络竞争中的商业诋毁风险?

4、公司法——企业强制清算衍生诉讼问题探讨

报告呈现:

现行经济形势的下滑,企业可能会面临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甚至企业本身因资金链断裂、经营严重困难引发的大量解散的情形,在此背景下,债权人、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纷争和矛盾不断激化,近年来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呈激增状态。

同行反馈

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应该侧重哪些程序性问题?

强制清算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主导,其衍生诉讼俨然已经成为债权人、股东等利益方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工具。作为债权人如何通过强制清算衍生诉讼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未及时申报债权,如何运用诉讼工具补充申报债权,实现清偿?

如何认定清算组成员未尽清算责任,可以依法求偿?清算程序完结,若企业决定存续,如何撤销清算组决议?

企业强制清算衍生诉讼问题探讨

重点内容整理

一、典型强制清算相关案例引入

二、债权人、股东等利益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三、企业清算制度概述

1、公司清算的含义及目的

2、公司清算的责任主体及条件

3、自行清算及强制清算的关系

4、强制清算基本程序介绍

5、强制清算衍生诉讼实务问题

四、类型

1、债权人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

2、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清偿诉讼

3、清算组成员违法清算的赔偿诉讼

5、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及“营改增”背景下租赁合同条款变更及谈判

报告呈现

房产物业租赁一直是LCOUNCIL平台上众多企业法务所关注的内容,因为企业的办公楼、仓库、店铺等大多都是租赁而来。在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因租赁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从租赁合同的签订,到租赁物使用,再到租约的终止,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会产生各式各样的纠纷。如何控制风险以及纠纷发生后如何降低损失是法务同行尤为关注的问题。

同行反馈

LCOUNCIL在与平台上的法务同行沟通中了解到,企业主要将问题聚焦于:

目前城市在进行改造,进行房屋拆迁,往往承租方未在征收人序列中,业主产权更换,利益有保障,在征收条例简化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方作为实际使用人是否可以向政府谈判获得补偿?承租方应该如何在合同中细化约定以防范自身风险?

——某大型建材企业

作为承租人,在租期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约,虽然合同约定承租人提前解约要支付剩余的租期所有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这种情况下在诉讼中,法院支持出租方主张的可能性会有多少,或者可能会主张多少个月的租金?

——某服装企业

作为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用水用电满足承租方经营所需”,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满足不了,需要进一步改善用水用电条件,出租方如何弥补减少自身损失?

——某多元化集团

关于合同终止时的赔偿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商场要达到一定的开业率,当这个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出租方会给承租方一定的免租期,但如果商场一直无法满足开业率的条件,承租方可以以此为由解约,但问题在于承租方是否可以基于合同约定的免租期获得赔偿?

——某快消品企业

6、争议解决——LCOUNCIL模拟法庭—当新兴商业模式遭遇诉讼挑战,企业如何进行诉讼策略布局

报告呈现

诉讼,是一场零和博弈游戏,法庭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诉讼策略在这样一个战场和游戏中显得尤为重要,任何策略性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LCOUNCIL模拟法庭主要由模拟庭审和复盘分析两部分组成。旨在帮助企业法务在诉讼中更好的与外部律师进行分工配合,在诉讼前利用模拟法庭检验并完善诉讼策略,以提高自身诉讼策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行反馈

当企业的新兴商业运营模式遭遇诉讼挑战,如何在庭审中引导说服法官理解并接受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从而做出更有利于企业的判决?

当企业在一审遭遇不利判决结果的情形时,为坚守企业商业运营模式的阵地,企业法务们如何从一审的判决文书中读懂法官的逻辑思路从而优化二审诉讼策略布局?

当企业遭遇诉讼,也许您有很强大的外部律师团队,作为最了解公司运营模式的您如何与您的外部律师进行法庭分工配合,演绎完美战役?

7、LCOUNCILSynergyGroup——汽车汽配行业共性问题探讨—高压政策下的风险防控及“互联网+汽车汽配”新模式的探索

报告呈现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2015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通报》,汽车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实施召回活动81次,较2014年增长17%,涉及缺陷汽车352.23万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零部件生产者也正式纳入该《办法》之中;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呼之欲出也意味未来汽车汽配销售及售后服务格局的变更。

不止于此,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汽车汽配行业一直是垄断调查的焦点区域,近年风波不断。2014年日立、三菱电机、不二越等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被处罚;2015年东风日产、奔驰、奥迪、克莱斯勒相继因固定转售价格被罚;2016年上海韩泰轮胎因限定转售价格被上海物价局依法查处。

余波之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交通部等相继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等,同时就《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等进行征求意见,从制度层面上推进汽车汽配业反垄断进程。

同时,国家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及“互联网+”新模式的出现,汽车汽配行业一种将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有机结合的“互联网+汽车汽配”新模式逐渐崭露头角,但正规制造商及经销商将面临的最大问题首先是劣品的不正当竞争,除此之外因线上产品过于透明遭到线下抵制,最终退出O2O也可能同时上演

4   人物专访——追捧的不是颜值,而是强调合规律师的非常规职业经历




分享到:
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521187549  18321817512 联系邮箱:cs@lcouncil.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1栋1楼101室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