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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2016年3月刊第26期

发表时间:2016-04-1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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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实务系列活动(一)——企业如何有效的解决商品归类争议问题

报告重点内容

一、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及要求

二、商品归类中的常见九大风险点

完全交由报关行来决定税号

通关现场被海关官员要求更改税号

不同关区使用不同的税号进行申报

频繁变换税号

不符合进口时的真实状态

进口申报税号和发票上的出口国税号不一致

跨国公司在全球使用统一的税号进行申报

不认同预归类建议书建议的税号

出口产品归类寻求高出口退税率税号

三、税号申报的法律后果

申报错误

申报不实

瞒报走私

四、商品归类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合同条款设计

法律抗辩

缉私局税号调查的应对

2、租赁系列(一)——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规避

同行问题收集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但房屋还未交付给承租方的情况下,因为资金周转等困难,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是否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出租方又如何应对承租方以“优先购买权”做出的抗辩并且要求赔偿?

有时商铺对租赁店面进行维修时,会请店员直接进行维修,未找专业修理人员,若因此因房屋质量问题使店员受到伤害,也未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出租人是否因负有“瑕疵担保”义务而承担所有侵权责任赔偿?

现在有一种新型的出租方式叫“短期租赁”,对于一些移动办公的企业进行日租、月租,出租方除了会出租办公地点外,还会提供WIFI、打印机、电脑等,但服务器属于出租方,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信息一旦泄露,出租方概不负责”,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条款是否有效?出租方将面临哪些风险?

企业成立之前,筹备组人员会先进行房屋租赁,个人签字,也无公章,企业注册时会将租赁的房屋地址作为企业注册地址,若其不续租,也无法联系到其个人,那么如何解决企业注册地址问题?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办公器材出租人是否有权处理?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后承租人与第三人签定合作经营协议,实际由第三人固定交纳管理费,是否属于转租,出租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与转租协议如何进行区分认定?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的租赁合同解除,法院对出租人的利益损失如何衡量?

报告重点内容

一、出租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

出租人的资质要求、审查应对

免责条款的制定、合同无效防范

二、出租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房租拖欠的应对及滞纳金的设定

房屋移交、转租中的权利义务

拍卖、抵押、查封的损失最小化

预售房的产权维权及短租房的隐藏风险

三、出租人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风险

解除权的合法行使

自身违约的司法救济

动迁、违建时自身权益维护

四、出租人在合同解除终止后的权益维护及追偿

恢复原状VS折价补偿

房屋作为企业注册地址的处理

利益损失的计算及追偿

3、互联网+时代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及司法审判案例分析

报告重点内容

一、主审法官视角——2014、2015年度十大知识产权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

猎豹浏览器过滤广告不正当竞争案

乐动卓越科技诉昆仑乐享网络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二、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趋势

司法审判中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典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竞价排名、恶意软件、网络域名、网络环境下的仿冒等)

法律适用问题及相关程序规则

4、新《广告法》下企业户外广告宣传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聚焦

同行问题收集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想了解一下就户外广告内容是否必须完全使用中文?中英文结合或者完全用英文是否可以?

新《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住宅、交通工具等发布广告”,那么对于公交汽车上的广告或者出租车上的LED显示屏广告无法做到让所有乘客同意,那么此类户外广告的发布如何处理?如何确认没有风险?

作为广告经营者申请户外(电梯、地铁)广告资源时往往会面临有政府背景的强势媒体方,那么作为广告经营者自身也希望可以向政府进行申请,想了解需要哪些资质?

可以发布户外广告的地方是否需要具有允许发布户外广告的相关证书或者资质?对于三四线城市或者郊区的居民住宅外墙是否可以在获得房屋所有人认可后发布户外广告?执法机构对这种情况的户外广告如何主动积极执法?若该广告违法,应该如何认定并且惩处?

将企业员工的私家车或者公用车进行改造,车身贴有企业的logo、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是户外广告?是否需要登记审批?

在店铺对外的玻璃后通过电视对外播出企业产品的宣传广告是否属于户外广告?还是属于电视媒体广告?

若出租方和企业合同约定,在此发布户外广告不需行政登记审批,若发生问题一律由出租方承担,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会承担风险?企业可能面临什么风险?

报告重点内容

一、2015年户外广告违法案件查处动态解析

二、行政执法部门户外广告监管执法口径解读

新《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下户外广告立法解读

不同责任主体户外广告的资质审查及登记管理

不同形式、载体户外广告的司法认定及违法表现

执法部门针对违法户外广告取证要点及惩处力度

企业户外广告违法查处过程中的应变、救济措施

三、新《广告法》下典型违法户外广告案例解析

5、赢在职场——法务总监职业发展的下一个里程碑

同行问题收集

法学院毕业,有些人从最基层的法务助理开始,一步步走到法务总监的岗位,此时他/她可能四十岁左右,当然有些更年轻者,三十岁便能独挑大梁。成为法务总监可以说是一个法律人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仍然年轻而精力充沛的总监们,在我国退休年龄延后而且将有继续延后的情形下,剩下二十多年的职业发展将何去何从呢?法务总监的职业发展能有多广、多深?

是否从中国区总监发展为亚太区总监,或者发展为VP、董事,肩负其他职责?若是如此,除了专业过硬,还需提升自身哪些能力?

又或者有些法务总监从一个行业转换到另外一个行业做法务总监?在行业性跨度比较大的情况下如何选择?如何平稳过渡,防止水土不服?

抑或是有些法务总监干脆去做律师,从甲方转为乙方的过程怎样适应,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又或者在担任法务总监的同时,还有担任其他的社会职务,从而获得新的认同感?

还是在互联网+法律时代,法务总监们有了新的职业选择?

报告重点内容

一、中国区法务总监向亚太区法务总监的转变,如何把握职能转换?

二、法务总监向VP、董事的跨越,需要储备哪些技能?

三、不同行业之间法务总监的转换,如何防止水土不服?

四、法务总监转做律师,从甲方转为乙方,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五、如何利用其他的社会职务,获得新的认同感?

六、互联网+法律时代,法务总监有哪些新选择?是否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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