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OUNCIL每月速递2016年1月刊第24期发表时间:2016-02-15 13:31
1、知识产权——企业商标侵权诉讼策略的运用及如何构建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北京场)
报告呈现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在电子商务、新媒体等蓬勃发展的今天,各种新的经营模式下的商标侵权对企业的维权提出新的挑战。那么在新法的实施成效尚不是特别显著的情形下,企业法务和知识产权人员如何有效的运用诉讼策略进行维权?企业自身的商标保护体系如何进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为此,L-Council在北京召开的“企业商标侵权诉讼策略的运用及如何构建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将邀请环球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合伙人律师,带领与会的企业法务共同探讨目前企业面临商标侵权时如何采取有效的诉讼应对策略以及在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完善自身的商标保护体系。
重点内容整理
一、商标侵权诉讼应对策略(尤其涉及电子商务领域) a.如何选择对己方有利的诉讼管辖地 b.证据收集——电子证据的处理注意事项 c.企业如何提高侵权赔偿 d.企业前期的证据的保护及文档管理注意事项 f.其他
二、新商标法实施后企业如何搭建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 a.新商标法实施一年之后带来的新变化 b.新规给商标保护带来的变革及新要求 c.企业如何根据新变化来加强和改善商标保护体系
2、竞争与反垄断——案例分析角度—反垄断案件调查和最新动态
报告呈现
近几年,国家对于跨国企业垄断行为相继开出巨额罚单,企业垄断行为已经成为重点调查对象——不分行业、不分企业性质,只要存在垄断行为就会被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国家对于反垄断执法的频率和处罚力度让企业内部人心惶惶。
至此,L-Council本次将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的角度,就目前反垄断最新趋势、以及政府机关对于反垄断调查力度和方向等进行深入分析,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实际碰到的反垄断问题。
同行反馈
希望了解有关反垄断的最新案例,包括案情,证据的收集,为什么会被罚,怎么处理等。
公司现在会与经销商以协议的方式固定价格,是否有风险?想了解反垄断中的纵向价格垄断和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 (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特许经营与反垄断之间的关系应该怎么界定? (2)同时想了解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什么时候会出台?有哪些修改的地方?对整车商的影响有哪些? (3)还想了解政府部门对于汽车行业中的纵向价格垄断以及地域垄断是如 (4)“东风日产”案中与经销商的纵向价格垄断以及经销商之间的横向价格垄断广东发改委对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处罚的依据有哪些?
企业对于经销商转售会有一定的价格规定,要求他们“不低于成本价”销售,并且据此写在了经销合同上。但是由于法律对于“成本价”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于“成本价”应该如何确定?是指企业将货物卖给经销商的价格?还是指经销商自己确定的价格?
商务部对于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是如何界定的?美团与大众点评的合并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的行为?两家企业合并前以及合并后的市场支配定位应该怎么认定?
重点内容整理
一、案例分析视角——反垄断执法中的焦点问题解析 a.企业经销过程中的横向、纵向价格垄断的认定(“东风日产案”等) b.企业合并过程中经营者集中申报问题(“大众点评和美团合并”、“滴滴、快滴合并”等) c.知识产权滥用垄断行为的认定(“高通案”等)
二、企业如何应对政府部门的反垄断调查 a.调查取证及证据提交 b.突击检查的应对
三、反垄断执法趋势及最新动态 a.2015执法情况及反垄断执法趋势 b.《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修订进展 c.《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指南》修订进展
3、竞争与反垄断——官员权威解读—《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报告呈现 近年由于网络销售的兴起,开展价格比较不仅成为经营者主要采取的促销手段之一,也日益被消费者接受。由于此前文件未对价格比较行为进行明确规定,致使目前被比较价格如何标示无章可循,像“线下价”“专柜价”等比较价格由于没有明确真实的参照价格,消费者无所适从,此次出台的通知对“原价”也做了较为清晰的规定。同时,此次通知还对甄别价格欺诈与违反明码标价行为做出解释,将一些对消费者权益不构成严重损害的标价瑕疵行为从价格欺诈范畴内排除。执法中,上述行为均可按照未明码标价进行处罚。另,此次通知在网络电商平台的运营行为与网络商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之间进行精准切割,清晰界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至此,在新通知实施已近3个多月的时间里,企业对于新解释的适应理解是否全面?行政执法部门有没有遇到违反新通知条款的最新案例?企业在新通知实施后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权益?L-Council特此邀请到来自上海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相关官员,就新通知的理解及最新案例与各位企业法务同行做分享交流。
重点内容整理
官员权威解读——《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通知的解读 a.“虚构原价”、“虚构优惠折价”、“原价”等的认定 b.“价格承诺”的具体表现形式 c.“价格欺诈”与“违反明码标价” d.网络交易平台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情况 e.卖场与经营者构成共同责任主体的情况 二、案例分享(先涨价后降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折价、模糊赠售等)
4、劳动法——从“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纠纷案”看企业如何应对高管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报告呈现
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纠纷案历经一年多,在以为终于尘埃落定时,又起波澜。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动者未加区分地实行无差别的劳动制约。与普通劳动者不同,往往高管人员薪酬高,且具有丰富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反解雇经验,并非一概处于弱势地位,对其劳动关系的不合理解除带给企业的有时不止是巨额补偿金、赔偿金,对于企业的社会声誉也会带来影响。
至此,L-Council本期电话会议邀请到审判此案的上海地区法官就这一话题与我们法务同行进行交流和分享,以帮助法务同行更好地应对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同行反馈
公司高管离职前公司强制性要求签署竞业限制,并按法规给予补偿金,但高管不愿意签署,怎么处理?补偿金如何设定?高管劳动关系解除后如何监管竞业限制的执行情况?——制造行业
如何判断高管违纪的“严重”程度?在仲裁诉讼中证据如何提供?若企业被判定为“违法解除”,恢复员工劳动关系后,原高管职位已有人替代,对高管如何安置?——科技行业
企业高管往往处于较强势的地位,在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处理以工作需要为由逃避协商?——药品行业
高管的薪资结构较复杂,除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外还包括分红、租房补贴、用车补贴等等特殊福利,对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包括特殊福利吗? 对于平均工资、原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又该如何选择?——药品行业
重点内容整理
一、从”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纠纷案“看企业如何应对高管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二、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者的界定
三、法官视角—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析 a.《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b.高管“严重违纪”的判断标准 c.劳动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界定 d.违法解除造成的工资损失范围 e.岗位及薪资变更的合理性标准
四、企业如何规避、应对高管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a.高管劳动关系解除制度的设定(聘用协议、公司章程、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绩效考核) b.协商解除的谈判技巧 c.竞业限制的监督执行
5、食药监——新法速递—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解读及企业风险防范
报告呈现
10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开始正式实施。此次新法修订字数由旧法的1.5万字增加到3万字,号称史上最严。并且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还有“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并制定了相关罚则。由此可见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至此,L-Council本次将邀请到北京地区食药监局官员就新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解读,同时结合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的角度,就目前食品安全审查的最新趋势、以及食药监对于企业食品安全的调查力度和方向等进行深入分析,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实际问题。
同行反馈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旧法有什么区别?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如何面对新法实施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新食品安全法对公司实务操作上有什么影响?
食药监以及工商的分工是什么样的?后期处罚由谁来管?食品的标识标签和食品?
新食品安全法对于婴幼儿乳粉、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婴幼儿配方从备案制转为注册制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网购食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与生产者要求赔偿,对企业的影响?
重点内容整理
一、新食品安全法全面解读 a.新法与旧法的对比及差异 b.保健品生产经营管理 c.婴幼儿奶粉、配方生产管理及备案 d.食品安全全程可追述制
二、法律责任
三、食药监局对于企业食品安全的执法趋势及最新动态 a.食药监局及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职权范围 c.新法实施后的调查趋势
6、Synergy Group——法务在企业危机事件中的角色
报告呈现
危机,相信没有一个企业能彻底杜绝它发生的可能性。消费者的抱怨,企业高层的不当言论,媒体的片面报道,政府部门突击调查,可能每个企业对危机的定义都不太一样。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处理不当,可能遭致大众的不满,客户的不信任,政府部门的处罚等等。历史上也不乏因危机处理不当而一蹶不振的商业巨头。
本期Synergy Group 活动聚焦于企业法务在危机事件中的角色定位。我们将邀请知名企业法务同行引导大家进行分享和讨论。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位同行在轻松的氛围中成为宝贵实践经验的分享着与收获者。
重点内容整理
一、公司内部危机公关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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