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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2018年6月刊第53期

发表时间:2018-07-1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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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2018年6月刊第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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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每月速递》53期即将上线,本期《每月速递》集结多位专家的专业视角分享与实务经验总结,涵盖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合同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致力于实务经验传播的宗旨。除专业报告总结外,在本期《每月速递》的专家专栏中,由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带您走进合同中的“送达约定”。


互动热点榜




LCOUNCIL致力于“专业分享,价值创造”,在每一次分享中,为企业法务同行网罗每月热议话题。同时,企业法务同行也参与了海关实务、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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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欧盟对企业处理个人数据、跨境数据流动、进行数据画像活动的合规要求——结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进行分析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The European General Data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 于2018年5月25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了许多数据保护的基本问题,若企业不遵守这些条例限制则会面临巨额罚款,可以高达2000万欧元或4%的全球年营业额。GDPR旨在加强和统一欧盟境内的所有个人数据保护,同时也涉及到欧盟境内个人数据在欧盟以外地区的使用。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68%的美国企业预计将花费100万到1000万美元来满足GDPR的要求,另有9%的企业预计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LCOUNCIL特邀在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根据欧盟对企业处理个人数据、跨境数据流动、进行数据画像活动的合规要求,提出实务操作的解决方案,与企业法务同行们进行分享交流。

同行互动


在互联网行业,会涉及到区块链的数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规定,若欧盟公民要求将其个人资料从企业记录中删除,那么企业就必须遵守,但是修改区块链上的数据是非常困难的,请问有什么相应的应对手段吗?


【专家答疑】区块链技术中的数据基本上是不可能删除的,因为需要一些共识机制来确保这个数据不可删除、不可篡改。在区块链技术中,可能会存在前提讨论账内信息到底是不是个人信息,比如很多信息其实还是混合的信息。比如电脑里面的一张身份证属于个人信息,但是需要上链时,其实并不是把身份证传上去,而是先把身份证进行加密,或者在本地通过SDK来算出一个值,再把这个值放到链上,因此链上的信息本身是否是个人信息,是有争议的。个人认为,把这些本地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之后再上传时,其实不属于个人信息了,而且除了这台电脑上可以进行一些读取之外,其他人是读取不出来的,即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链上信息的真实内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做一些抗辩。当然,实践中确实在探讨一个问题,即GDPR对区块链到底有无影响?如何才属于区块链技术里面的数据控制者、数据处理者、运营者?这里的问题非常多。从总的趋势来看,这一技术应该能逃脱GDPR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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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系列:经销合同提前解除事由、方式及合同解除后销售渠道移交、库存回购、损失赔偿注意事项





2018年2月5日,茅台销售公司对全国10家存在违约情形的经销商,茅台销售公司对这些经销商分别追究了责任。最严重的违约情形包括哄抬茅台酒价格、搭售、转移销售等。茅台公司对此的处理结果有:1.不再与这些经销商续签2018年度合同;2.将2018年合同各减量15%计划后续签,并根据2017年合同条款,扣减20%履约保证金等。


本期LCOUNCIL特别邀请到拥有多年仲裁员经验,在争议解决领域的资深合伙人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牛磊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经验及典型案例,多角度向企业法务同行提出经销合同解除及后续问题处理的实务操作建议。


同行互动


如何设置仲裁条款,才能够避免在纠纷中减少经济损失?


【专家答疑】首先,仲裁条款要明确有效。如果签订一个无效的仲裁协议,那也谈不上仲裁协议没有实现、减少损失的问题了。其次,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情况,对仲裁条款进行选择。仲裁条款包括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选择仲裁机构,可以从费用、效率、公正、所在地等方面进行考虑,可以根据所涉纠纷的情况,是否涉外、标的大小,从而选择国内、境外不同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在公司所在地,则比较便利,可以避免对方的地方保护。除了仲裁机构,还可以选择仲裁的地点,比如选择在上海仲裁可能对己方比较方便。其他的仲裁条款内容还包括仲裁的语言、仲裁员的选择等,。如何制定仲裁条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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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系列:企业股权交易中所涉经营者集中申报条款的拟定考量因素及‘控制权’、“股比”问题分析





商务部在2017年9月8日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商务部决定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此,众多法务同行存在不少疑问,例如:结合目前商务部相关修订草案,商务部认定控制权问题的主要考量因素有哪些?股比与控制权存在怎样的关系?股权交易中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条款拟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防止被认定为“抢跑”?


LCOUNCIL特邀在经营者集中申报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梁律师及姜丽勇律师从实务的角度结合典型案例,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可行性操作建议。


同行互动


公司准备收购某一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权,那收购后,会成为少数的股东代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要申报吗?


【高律师答疑】上述提到有两个收购少数股权的案子都向商务部申报了,但是并不是所有收购少数股权的交易都需要申报,这个得由反垄断律师来介入审查,看是不是可能构成经营者集中、有没有达到标准,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姜律师答疑】因为竞争法中的“控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超越了会计准则和公司附注的关于控制的概念,因为不仅存在积极的控制,还存在消极的控制(如否决权,会对一些预算、关键事项进行否决,在中国是没有问题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企业很容易通过这样一种控制来达到协同性,进而对市场进行干预。


【高律师答疑】取得控制权的一个重要表现即是具有对核心事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这需要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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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系列: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线上、线下销售模式中不正当销售奖励、虚假宣传行为的风险分析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正逐步向新能源、智能网联化方向快速发展。除了汽车产品质量可能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外,结合互联网前沿技术的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对汽车行业在销售端口的法律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结合汽车行业《销售管理办法》及《广告法》的大框架规制下,从不同程度对竞争行为进行规定。从近年来的典型性案例来看,执法部门的处罚尺度通常是以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行的模式。


本期LCOUNCIL特邀请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杰律师,帮助企业同行厘清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线上、线下销售模式下不正当竞争的风险,并提供合规指导意见。


同行互动


交易相对人的应当如何界定与供应商之间是否算是交易相对人,若向交易相对人赠送礼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下是可以豁免的,那么向供应商赠送礼品的话,是否可以获得豁免呢?


【专家解答】这个问题较为普遍,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商务赠礼的处理。其中主要的问题如下,首先是能否赠与,其次是每一次每一个人单独赠礼价值限额应当如何确定。交易相对方作为在法律上和经营者,若是甲乙双方,有直接的商品买卖、服务买卖交易关系,在与交易过程附着人员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特定礼节性物品的赠与,本身并不具有罪过,不应该谈虎色变,也不应当觉得有任何的压力去阻碍自身去直面这类诉求。


企业应当从自己的所有权结构即国企、中外合资、民营企业、纯外资类型,或从母公司、母集团的角度来理解、起草、制定适用于自身的包括宴客、赠礼、娱乐、捐赠在内的规定。重点是要区分被赠予的对象,是否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这一问题在中国比较典型也难以界定,因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身份较为复杂,既要有一般性的规则,即内部自上而下的规定,针对单人单次做什么事,有怎样的限额,这需要根据所处的市场领域和公司整体的资源状况去做比较。


但是肯定不能触及到现金的赠予,单个礼品采购价值的确定,还要有一个谨慎的筹划。在流程上,内部还是要有一个流程去管控,包括有的公司也会要求受赠人在一个签收文书上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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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栏:合同中的“约定送达”是否适用于司法送达?


本期专家专栏特邀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就合同中“约定送达”相关要点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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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平台时讯:第一届企业反不正当竞争及品牌保护维权执法、司法峰会



LCOUNCIL与华诚律师事务所携手举办第一届企业反不正当竞争及品牌保护维权执法、司法峰会,邀请来自地区行政、司法部门、华诚专业律师团队及LCOUNCIL平台行业资深法务总监的实战经验分享,在新一轮涉及重点监管行业、重点关注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背景下,帮助参会企业梳理并明确反不正当竞争及品牌保护所涉行政执法标准、司法裁量尺度、专业律师可行性建议和行业经验借鉴,以更好的助力企业市场行为的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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